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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09-06-09 字体大小:

                                                      淮府办[2009]54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行政审批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与监管脱节,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我市顺利完成经济建设各项任务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此,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关于公布市直有关部门和机构第五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淮府[2008]101号)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再次清理,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初步意见。各部门自行清理的意见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本次清理原则是:
1、对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2、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3、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4、对县区级机关有能力和条件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取消和调整的每一项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订规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部门要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要进行听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向相对人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禁止把指定机构的咨询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专业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二)各部门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在全面掌握情况和加强理论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应当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统计表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含具体条文)
是否属企业设
立前置审批
清理意见
备注
保留
取消
下放
转变管理方式
1
 
 
 
 
 
 
 
 
2
 
 
 
 
 
 
 
 
3
 
 
 
 
 
 
 
 
4
 
 
 
 
 
 
 
 
5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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