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依法行政 >

宣城市依法行政五年工作综述

作者:宣城市法制办 蔡忠安 更新时间:2009-04-27 字体大小:
来源:安徽省政府法制办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5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立足全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20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日常工作和总体安排。

2.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每年都印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并于年底将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3.定期召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表彰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研究部署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法制机构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4.开展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市政府委托法制办组织依法行政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

5.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宣城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以百分制为基础,从各个方面详细划定了考核内容、标准和具体分值,年底据此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

6.加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5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完成统一升格后,人员编制和职能得到进一步落实,软硬件建设上了新台阶。

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强市场监管机制的建设。为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我市成立了招投标中心,将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纳入招投标中心管理。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制度和操作程序予以明确。综合招投标制度的建立既整合了招投标资源,又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对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2.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征管措施,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宣城市完成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依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使征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2005年全市开展了津补贴清理工作,为“阳光工资”在我市的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进行充足安排,既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又有效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纲要》实施以来,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和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法制办牵头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多次清理,目前市级45个行政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保留行政许可285项(垂直部门43项),非行政许可117项(垂直部门30项);转报行政许可39项(垂直部门15项),转报非行政许可5项。清理结果已印制成册并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2008年在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还重点开展了行政审批办结件回头看效能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聘请了7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法律顾问组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参与政府决策论证,参与重要涉法事务的处理。二是建立行政决策咨询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完善政府内部决策机制,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在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实行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三是建立了合法性论证制度。为使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得到保障,市政府在召开常务会议时,要求法制办必须列席,注意听取和采纳法制办的合法性论证意见。

三、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积极探索有效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1.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纲要》实施以来我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管理、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先后制定了 74份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2.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凡是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事先必须经市法制办审核把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印发。对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法制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149号令的要求进行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杜绝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现象。工作中注意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和机制,对涉及面广、内容重要的文件草案,市法制办都组织相关单位调研、座谈、论证,充分征求意见。

3.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对已发布文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总结,我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并及时上报了测评结果。

4.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定期清理制度。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2007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0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为确保清理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会上市法制办对各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本次清理工作共清查文件786件,其中政府文件553件(含原行署文件),各部门自行制定的文件218件,其它文件15件。经过清理,拟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9件;拟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347件;拟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2008年我市在2006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2007年以来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查文件79件,其中保留77件,修订2件。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在城市管理领域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8年6月,随着郎溪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全覆盖。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法制办每年都组织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发现了各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各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3.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我市通过执法资格认证、执法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基本建立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市法制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了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由于机构改革、人员流动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清理更新执法人员信息。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深入强化行政监督。

1.加强经常性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市政府法制办在独立开展执法监督的同时,注重与监察、信访、法院等机关配合,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新闻曝光案件追查、行政诉讼等途径,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2.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市政府从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等组织中聘请了9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邀请他们参与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纲要》实施以来,市法制办每年都要召开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分析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讨论研究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调动了他们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我市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复议工作程序,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作用。5年来,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6件,经审查,其中维持144件,撤销51件,终止72件,变更30件,确认违法1件,其他38件。5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办理各类涉法事务130余件,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5起,全部胜诉,较好地维护了市政府的形象,保持了多年来市政府未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良好记录。

六、加强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把法律知识列为各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科目。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优秀公务员培训、军转干部培训、“三支一扶”大学生培训中,都将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列为主要内容。每期培训班法律知识方面培训内容占培训总课时的30%以上。

2.精心组织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知识培训。2004年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市法制办单独和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60余期,对全市公务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参加人数11000余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参加的专题讲座12场次,500余人)。2007年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举办了9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采取分区域集中方式,共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1590名,学员考试合格率94.5%。2005年和2008年市政府法制办以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换证为契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轮训,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80余期,培训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14000余人次,通过培训,不仅丰富了广大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同时也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对照《决定》要求,我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重大决策听证等39项制度。2008年市政府重点建立了行政问责、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制度,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宣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并对外公布。为建立完善上述制度,我市在已清理基础上,对照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情况开展了三项清理工作。市政府发文要求各部门开展执法依据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召开专门会议以会代训,明确清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清理结果正逐一审定编印成册对外公布。

2.开展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市政府选择了郎溪、绩溪2个县和郎溪十字镇、绩溪华阳镇2个乡镇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

八、扎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纲要》颁布实施后,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1.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宣政[2005]27号),对我市继续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与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各执法单位与内设机构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宣城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重点抓好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为主线,进一步将责任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2.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将梳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为确保法制统一,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执法依据的动态清理制度。2008年在2006年清理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此次梳理共涉及2006年下半年以来新颁布的法律31部、法规107部、规章192部。目前市本级57个行政执法单位共涉及各类行政执法行为3163项。

3.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在2007年1月16日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为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法制办于年中分别召开了市直44个行政执法单位和7个县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地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汇报。从汇报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均按照《宣城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纲要》明确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尚存在差距。未来5年,我们一定要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创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