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06-0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淮府办[2009]5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制定具体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于2009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12月份,市政府将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2009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为主线,全面推动政府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完成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建设“和谐淮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示范工作,切实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
1、研究制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决策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重大决策的范围,建立并实施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听证和听取意见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实施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跨越式发展
2、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的调研、论证、听证等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咨询员、法律顾问在立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反腐倡廉制度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推进“合淮同城化”战略实施。围绕《合肥市与淮南市加强区域合作的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各项配套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6、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7、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的主体、运行程序,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要优化服务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开展行政审批清理结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根据我市发展实际,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10、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建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的基础上,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程序;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2、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视察或检查机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发挥好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
14、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5、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决定》的有关要求,2009年,各县区政府都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市本级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适时组织一至两次有市政府领导、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重点安排依法行政系统理论和实务知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16、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重点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工作。制定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七、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7、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18、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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