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在福州召开
更新时间:2009-05-2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来源:安徽省政府法制办
2009年5月7日至8日,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和复议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省会市、经济特区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以及其他有关设区的市和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180余人齐聚福建省福州市,参加第九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共同研讨土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围绕土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主要问题,分别就土地征收行为的可行政复议性、征地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征地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确定、征地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保障、土地权属确权行政复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相关行为行政复议、“城中村”拆迁问题、土地闲置处理问题等,展开热烈研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田昕就代表们讨论集中的主要问题阐述了行政复议司的基本意见和看法。会议共收到研究论文88篇。
郜风涛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行政复议案件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重要意义。此次会议主题确立为“土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与研究”,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服务大局的需要;二是因为土地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自身的要求。二要准确把握土地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四是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三要重点研究土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几个问题。一是征地案件的办理问题;二是土地权属案件办理问题;三是拆迁案件办理问题。
省政府法制办胡孔胜副主任率行政复议处及合肥市、淮南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胡主任还应邀作大会交流发言点评,并主持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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